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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在项目的支持下组织召开艾滋病防治多部门研讨会议,目的是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力争把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状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艾滋病是全世界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自1981年美国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这一疾病已夺去了近三千万人的生命。在艾滋病严重流行的国家和地区,致使大量孤儿出现,劳动力下降,经济负担沉重,社会问题突出,艾滋病已经给当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我国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艾滋病防治是关系我中华民族素质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各级党政领导需提高认识,动员全社会,从教育入手,立足预防,坚决遏制其蔓延势头”。温家宝总理曾多次深入艾滋病重灾区进行调研,并代表党中央、国务院慰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和孤儿。今年的艾滋病宣传日前夕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艾滋病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健全防控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国务院于2006年颁布实施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了《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这为艾滋病防治走向法制化、科学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我市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直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于2004年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有2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明确了多部门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了联络员会议制度。几年来,艾滋病防治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相关国际组织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按职分工,明确责权,使各项防艾措施得以顺利实施;二是在多层次、多领域,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治艾滋病法规、政策和知识,提高了公民的艾滋病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积极开展艾滋病监测检测和随访管理工作,使艾滋病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了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效率;四是在吸毒、卖淫、同性恋,以及外出打工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中开展行为干预工作,以降低艾滋病造成的危害;五是贯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得到了治疗和救助。可以说,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各级领导、各部门和每一位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的同志们心血。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全区范围内防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一些地区防艾工作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多部门协调配合还有待于加强和完善,非政府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远远不够,一些防艾措施落实不到位,因此,为有效遏制艾滋病增长势头,我借这次会议机会,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坚持加强领导和多部门协作
当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还十分艰巨。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达到37万余人,局部地区已经出现了艾滋病发病和死亡高峰期。我区自1994年发现第一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艾滋病感染人数呈逐年快速增长趋势,截止今年11月底,累计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例(其中现住例),其中艾滋病病人例,死亡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分布在全区各县(市、区),据专家通过流行病学方法估算,目前全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近千人,防治形势不容忽视。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是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在防治政策和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加之目前我区艾滋病处于低流行态势,是预防和控制其流行的最佳时期,只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就可以遏制艾滋病在我区的蔓延势头。挑战是我区属于西部欠发达省份,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会更多,工作的难度会更大,这就要求我们迎难而上,做扎实细致的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统筹规划,相互协调,建立起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防治工作机制
要有效地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在现阶段最现实、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针对其传播途径,通过健康教育和咨询使人们掌握相关的知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通过改变高危险行为阻断HIV经血条传播途径。针对当前艾滋病流行形势和特点,我们必须认识到,艾滋病病毒正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蔓延,直接威胁公众的健康。因此,艾滋病防治直接涉及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安全。一定要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机制”,完善防治工作网络。首先各部门、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应对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回族自治区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奖惩制度,对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这也是《艾滋病防治条例》明文规定的),同时,对工作不力导致艾滋病传播流行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其次多部门要明确职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落实,继续认真探索适合我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防治工作模式,推动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发展。此外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既要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社团组织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又要积极扶持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以及高危和脆弱人群的社团组织。只有重视社会各界的动员和参与,重视民间组织的能力建设,才能促进全区防治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提高社会大众对艾滋病的自我防护意识,是当前预防艾滋病最有效的“疫苗”。我们要将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防治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告诉群众,引导青少年远离黄、赌、毒,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防治艾滋病工作,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的歧视,努力创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大环境。要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防治知识的规定。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宣传部门的作用,制定媒体刊播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要以村镇、社区、学校以及高危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为重点,针对重点人群和流动人口,采取“面对面”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组织实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下大力做好我区外出打工人员的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普及工作。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职责,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部门、单位日常工作内容,制订具体宣传计划,教育职工正确认识艾滋病,积极预防艾滋病,主动参与防治工作。总之,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广大民众关心、关注艾滋病,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其防护意识。
四、正确认识,加强合作,采取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
不安全性行为、静脉注射毒品是当前我区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全区各地采取了一系列行为干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许多措施还仅仅停留在试点上,深度、广度都不够。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认为,如果有效干预措施不能够覆盖60%以上的高危人群,所有的努力将会徒劳无效。因此,要切实加大干预工作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扩大综合干预措施的覆盖范围。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干预活动和措施,发挥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作用,以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为主要干预目标,动员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宣传和推广使用安全套。同时,要积极开展农民工预防艾滋病行为干预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他们感染或传播艾滋病。要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以及异地服药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收治吸毒人员。要加强禁毒、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协调,做好本辖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让更多的吸毒者尽快得到美沙酮维持治疗,避免因静脉吸毒而感染艾滋病。
五、消除歧视,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
由于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还没有治愈的药物和方法,尤其是许多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是通过不健康的性行为、共用针具注射吸毒传播的,因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一直被视为为被社会道德、社会舆论谴责和歧视的对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往往得不到同情、关心,而是受到反感、厌恶、孤立、敌视、歧视,失去工作、学习、就医等机会,隐私权也不能得到尊重和保护。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对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传播只会产生相反的作用。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并对他们实施关怀和救助,既是社会文明的表现,也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除歧视,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创造条件加强对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治疗、救助,做好教育监管工作。
同志们,这次召开的多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研讨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希望各位代表再次学习防治艾滋病相关法规政策,加强沟通交流,认真谋划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积极进取,勤奋工作,为把我区艾滋病疫情保持在低流行状态做出新的成绩。
最后,预祝这次会议圆满成功,祝各位代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