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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医院会诊制度凡遇疑难危重病人,应及时申请会诊。如疑病人患它科疾病,收治科室认为有必要会诊时也应及时邀请相关专科医师会诊。各类型会诊均要求申请科室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会诊时应有人陪同,会诊后应完善记录。被邀请者必须亲临会诊现场,了解病情,细致诊查,提出能解决问题的诊疗意见,并做好会诊记录。会诊根据病情的紧急程度分急诊会诊和普通会诊两种,根据会诊范围分科内、科间、院内、院外及派人外出五种性质的会诊。一、门诊所诊视的病人,复诊三次尚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会诊或专科会诊;住院病人入院五天尚不能确诊者,科内应组织会诊讨论,十天不能确诊者,应进行扩大会诊(或请专科会诊)或院内会诊,使病人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二、住院病人的会诊范围,应与本次住院治疗有关的病情或者本次住院治疗中新发生的疾病或并发症。与本次住院治疗无关的慢性疾病,一般不列入住院病人的会诊范围。三、急诊会诊应随请随到,须在__分钟内到达会诊现场。普通会诊要求在__小时内完成。四、急诊会诊时,如被邀请科室主治、副主任医师不在,则由总住院医师或二线班医师、值班医师立即前往会诊。会诊后应立即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汇报,不能处理者,应请……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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